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動解決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的實施意見》(環辦土壤(2019)47 號)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該地塊用途由農用地變更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中的中小學用地(A33), 屬于用途變更,因此合肥市包河區教育體育局委托安徽省國清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F將調查調查情況公示:
建設單位:合肥市包河區教育體育局
建設地點:合肥市包河區義城街道廣東路與寧波路交口西北角
公示內容:合肥市寧波路小學項目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見附件
公示時間: 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30日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需要真實姓名,單位需要加蓋公章。
聯系人:張俊13359013145
附件下載:nblxx.zip |